1、在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一定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。
2、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,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。
3、自己必须理出案情时间表,以对整个案件有全面了解。
4、在起诉状中所列原.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,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,绕开律师。
5、在律师函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执业证号(特别是刑事案件),以便公安.检察.法官联系自己。
6、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,律师只留下复印件,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,承担重大过错责任。
7、不要为了一点小钱,轻易去做律师见证!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,这里面含很大风险。
8、刑事方面,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,不要传递给嫌疑人任何物品(包括烟),有时候一点点的同情心会害死你。
9、每次和当事人的谈话,都要有笔录,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,这个也很重要。有时候,当事人会反悔并可能诬告你。
10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!
11、在解答咨询的时候,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。
12、只把部分实体问题解释给当事人听,不要谈程序问题。
13、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,要看证据。
14、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,建立完整档案。
15、要从气势上镇住你的当事人。
16、注意自身形象,即使身无分文,也要气宇轩昂。
17、授权委托书最好叫当事人多签一份,以备开庭冲突时更换代理人。
18、不要把有关案件的文件或资料或有关法律条款给当事人复印或带走,有的人在拿到依据后往往不会再回头。
19、注意和当事人交谈时,首先要对当事人的陈述表示理解,并对当事人的“冤屈”表示一下愤慨,以博得当事人的初步好感。然后再对案件中的难点发表看法。这样,当事人就会信赖你了。
20、如果有可能,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;如果当事人没空,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,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。
21、简单的案件复杂化,复杂的案件简单化。